【编者按】在中国古代,因重男轻女之思想,流行着一个极为残忍、令人发指的恶俗——溺杀女婴,简称“溺女”。到清末时期,此风气已极为普遍,其中湖南、福建、江西、浙江等地尤为盛行。其实,此风气实为糟粕,并不符合中华文化之内核。中华文化倡导阴阳平衡,“天地之大德曰生。故易首乾坤,书称厘降。是以孤阳不生,独阴不成。有男女然后有夫妇,有夫妇然后有父子。则男女诚人伦之首、万福之源也。”为此,关心世道人心、较为负责任的地方官府往往立法严禁溺女。民间人士,设立育婴堂,收养女婴,刊印劝世善书,以乾坤阴阳之理、因果报应之说,晓谕世人,劝人戒除溺女恶习。《溺婴果报全图》即是这样一本劝戒堕胎溺女的善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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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溺女果报录序】
金邑诸绅士。有溺女果报录。梓以劝世。全称善焉。而山间僻壤传播未周。为者既习以为常。见者复恬不为怪。张氏鸣皋。振卿二子。慨然痛习俗之不仁。爰是募捐多方。仿其程式。命工摹绘图形。伎愚夫愚妇一览晓然。而以贵公所作冠其首。诚善举也。噫。帝德好生。极之一禽一兽一草一木。思皆有以长养之。栽培而防护之。俨然人命。顾忍而为此。凡有人心者。所不忍目睹者也。所望发慈悲心。或慨助惠钞。或印送劝世。俾呱呱者出水火。而登仁寿之域焉。岂不幸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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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壬辰清和节雅溪云耿光识于螺峯讲舍
【贵中孚先生戒溺女文】
易曰。干道成男。坤道成女。有男女然后有夫妇。有夫妇然后有父子。人之所以不绝者。男女构精。生生不息而已。
近世乃有灭绝生理。而溺女者。殊为莫解。求其故。或以生育太多。厌而溺之。或以屡产皆女。忿而溺之。或以养女需乳。不利速孕。急而溺之。不知多子为福。九男二女。七子八壻。传为美谈。生育之多。未可厌也。
父精母血。妙合成形。为男为女。均属骨肉。莫非子也。而忿之耶。至子息之有无迟早。命实为之。人而无子。正应积善祈天。人而晚子。益宜培养元气。乃溺其现生之女。妄冀未生之男。一念嗜杀。上干天和。愈溺女。愈生女。几见溺女可以速男乎。
顾有借口于家贫莫赡。嫁奁无资者。岂知天不生无禄之人。饥寒饱暖。原有定数。前此不以无女而能富。今岂以偶有此女而遂贫。出继抚养。生路多端。开一面之网可也。冠婚丧祭。称家有无。吾见有贫儿终身难娶者。不闻有贫女而终身难嫁。使嫁女者。不责其壻家之物。彼娶妇者。岂责其岳家之资。而甘于不娶乎。此则女之无庸溺。尤大彰明较着矣。
若夫富贵之家。惑堪舆之说。谓女山不利。择壻为难。不如早为之所。抑思佳儿佳壻。司之自天。妇德妇容。教之惟我。尽其在我。而听其在天。杜广不过暂为人牧。吕子衡未必久贫。祸水一杯。何如糟糠半世乎。富贵而出此。此又与于不仁之甚者也。
下及私胎一节。似万无存留之事矣。然既犯首恶。复残生命。是罪益加罪也。不如书明年月日置之路旁。若男若女。听无子妇者之携抱。犹为曲全之术耳。夫赤毛堤下。为宋夫人。虎乳泽中。得楚令尹。历稽史传。孰谓迄无好人。此穷于溺。而犹可济乎溺者也。
稽古在昔。女之以节烈显亲者。代有传人。女子以含寃作祟者难更仆数。观于木兰之代父从军。缇萦之上书赎父。人患无女耳。其肯溺耶。观于陈妇之红蛇缠股。元秀之牛蹄转床。则嗟无及矣。其敢溺乎。
噫。欷歔。身从何来。匪母何以有我。子甫黄口。择妇便费经营。今日之女。异日之母也。今日生女之母。当日未溺之女也。我之子若孙。未溺之女所出也。子若孙之妇。他人未溺之女也。思前想后。推己例人。而忍使呱呱弱息。永感覆盆也哉。呜呼痛哉。淋淋胞血。欲语何能。母魂甫续。女命旋倾。天乎人乎。天欲生之。人欲杀之。逆天者亡。杀人者死。仇怨相寻。得不于若子神其报耶。
语云。三代不育女者。其家必绝。盖使一人溺女。人咸效之。而人将无女矣。人将无女。而人将无妻矣。人将无妻。而人将绝矣。彼欲绝人。天能不早绝之乎。此尤往复之必至者也。
又况例设育婴堂。收养婴赤。凡溺女者。以故杀子孙论。纵不畏冥诛。独不畏显戮乎。
夫鸡雏掩殻而死。猪子出胎而亡。人犹惜之。虎狼不伤父子。蝼蚁尚且贪生。人独亡欤。覆巢破卵。凤凰不翔其邑。刳胎杀犬。麒麟不至其郊。物伤其类也。矧伊人矣。自残其类。禽兽何若焉。
彼昏不知。得吾说而存之。庶不失天地生物之心。而坤德自无疆矣。
贵中孚先生补述戒溺女序曰:
岁辛酉秋。余由陆路赴星沙应乡试。于资阳旅舍壁间。见有戒溺女文。元人。隐姓氏。盖阴行善者。余嘉其志。而惜其说未畅也。爰宗其义。而畅厥旨。草成是篇。置诸笥中。意图另梓。是科余荐而未售。意兴索然。殆几忘之。及至壬戌春。理敝笥中。乃检前草。缮付剞劂。会梓人病笃。蚀费经年。屡索未得。寻登鬼录。并将前文。亦遗失无存。余亦未复理此事。癸亥春正。有同邑九冈冲陈喜亭研友来余家。诘余曰。君曾有欲戒溺女。未果之事否。余具以告。渠曰。我于舍间会有善请沙鸾者。请文昌帝君降鸾。备劝行善。并举君家从前有志戒溺。已将其名登入桂籍。既而为善不终。行将削除等语。以示我辈。我复祷。曰。贵某是我研友。素未闻其戒溺不终。我往诘之何如。帝君将君文全行乩示。于文中天乎人乎之下。增天欲生之。人欲杀之。逆天者亡。杀人者死。仇怨相寻。得不于若子神其报耶数语。特命我录示。以取信于君。君果能行之。俾尔炽昌。劝驾者亦与有功焉。余悚然谢曰。此文我独知之。子今全诵是篇。且奉乩增六语。非帝君之默佑降临。曷克悉此。爰即另缮。付梓布行。迄今垂三十余载。余宦游二十五年。今引养旋里。侧闻溺女之风。犹未尽息。因悔从前梓行。未将灵应缘由附证。故见者罔知所警醒耳。忆自癸亥终行戒溺之后。甲子余得滥厕贤书。是年生大儿逢甲。今亦幸捷南宫。选授四川铜梁知县。余年未周甲。而晋秩二千石。子若孙皆堪接踵书香。研友陈喜亭先生。亦已感中副车。现在方兴未艾。非仰体帝君劝人戒杀之功不及此。余今补叙因缘。匪欲假神道设教也。第以不睹不闻之中。一念善恶。必有阴司其陟降者。君子慎独。食报有因。愿以公之天下云。乾隆癸巳仲夏月武陵贵中孚信之谨述
【戒溺女诗六首】
惊传杀劫起闺房。话到乡风便断肠。一样投生偏弃女。满盆清水胜无常。
毒手群惊似虎狼。才看堕地便遭戕。惨闻水底呱呱泣。不信爷娘铁作肠。
天道从来最好生。天生人杀太伤情。灭人细想该何罪。相报冤冤未易清。
生怪生蛇产倒横。眼前现报最分明。冤魂索命知难避。莫想儿孙得长成。
淹女原思望子来。岂知命理要应该。心肠狠毒神天怒。那得贤郎再入胎。
咿唔毕命泪潸潸。总为妆奁体面艰。体面事轻人命重。勿教冤孽造如山。
【余莲村先生代被溺女孩乞命诗十首】
落花声断更何时。有口难言痛自知。情极忽闻开口诉。染将血泪写新诗。
阿娘也是女郎身。和合阴阳各有因。若是女儿应不养。阿爹作配更何人。
年年求子远烧香。有子还思娶媳娘。无女何从得新妇。如何更望子孙昌。
原知奁嫁费多金。家道清贫计虑深。若得目前全性命。荆钗裙布也甘心。
莫以赔钱厌女胎。须知闺阁亦多才。他年亲老如贫苦。半子何妨靠傍来。
哀求哥嫂劝双亲。也是同胞一本人。嫂若生儿妹能抱。团圆骨肉一家春。
乍得人身作女婴。自知口禄本天生。婆婆若肯垂怜救。胜念弥陀十万声。
收生阿姆发悲哀。劝我爹娘意念回。保尔百年康且健。无灾无病见如来。
拜恳官绅作主张。保婴劝禁熟商量。愿他万代公侯显。丝绣平原奉瓣香。
宛转呼号苦莫伸。乡邻应有善人心。救人一命阴功大。定有神明鉴察真。
【范仲淹先师(谥文正)劝孝歌】
我作劝孝歌。留与人间读。人能奉此歌。不愁无嗣续。爱亲若爱子。孝感神钦服。为子不知亲辛苦。为亲方识亲劳碌。试问身体何处来。犹如混沌居母腹。十月三百日。痛苦向谁告。产女尚喜欢。生男岂不欲。可怜坐草时。性命若丝粟。有时儿叫啼。梦惊便索摸。夜寒儿遗溺。亲眠冷床褥。待到甫能行。出入频顾复。束发将就传。胜衣送入塾。待师为待子。礼不敢菲薄。亲吃菜子吃肉。子吃精米亲吃粥。百般恩惠说不完。望子成名时刮目。赴试儿心喜。母心如转轴。儿行半里程。亲心前途逐。得意父母宽。失意辄頓足。万般恩德说不完。望子成名忽风烛。尔昔丧亲今丧子。子可再生亲莫赎。尔心不必哀。尔妻不必哭。但劝人行好。天必锡汝福。人不遵此歌。何以异禽畜。不仅罚绝嗣。此身堕地狱。举头神照临。谁敢屡烦渎。
癸巳夏友人洪黼卿。来馆晤谈云。去岁连丧二子。与内室相对凄其。不胜酸鼻。会马上桥。有善请沙鸾者。特诣其家。适值范文正公降笔。因黙叩后嗣如何。公乩示此不必患。今有歌句付汝看。二百余言。竞诵歌词。不禁汗流浃背。从此劝勉之心益切。欲付梓以广流传。乃录写原文授予。予刻有溺女果报图。初告竣爰倩工。合订弁其首。盖以孝慈之无二致云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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光绪癸巳岁清和月荆溪张振卿谨志
【摹果报图以劝戒溺说】(泗滨澹隐著)
自古及今。拯婴溺女。善恶之报。不可胜数。
兹引几条。约略录取。绘画情形。从实确注。
只求易知。勿嫌土语。印送四方。皆堪晓喻。
尤祈善士。证今引古。常把图形。指示愚鲁。
苦口详谈。讲明理数。悚动良心。使知悔悟。
熟闻报应。记在平素。临至产生。自畏天怒。
都戒溺婴。喜欢哺乳。家虽甚贫。必不嫌苦。
庶使人人。同生寿宇。及到后来。自有好处。
今示以图。不同花簿。深望救婴。俱得养抚。
观此图者。勿谓无补。肯同劝救。真大美举。
【案例一】鄞县李福祥。家资丰厚。年四十无子。遂矢志。劝人勿溺女。遇贫家无力养女。者。助资养之。乡试闱中。梦一神抱儿与之。是科获中。果生一子。后其子亦登桂籍。颇有贤声。
【案例二:阻溺感神】福建莆田县。王四之妻。生女。嘱婶取水欲溺。邻妇林氏闻之劝阻曰。不可不可。速即抱起。其时产妇。恍见紫衣神。在林氏顶上执薄书记。后林氏子入闱应试。主司欲弃其文。忽闻有神呼曰。不可不可。遂中式。后为高官。
【案例三】明万历甲午夏月。陈一清妻。连溺三女。其后又生一女。置粪桶中盖之。后啓视。有红蛇出。缠其左股。口咬其腹而死。
【案例四】苏州何应元。妻生一子二女。其后又生四女。皆饿死。其子名绅。大病数月。自言数小鬼索命。求神无益。至家财用空而死。遂绝嗣。
【案例五:溺女变怪】昌化县许氏生双女。皆溺死。后怀孕痛甚。阖十六月而生。人面蛇身。半身仍在腹中。叫喊数日。与蛇俱死。是夜夫梦妻。坐血盆。蛇啮其身。夫欲杀蛇。妻哭阻曰。此系从前溺死二女。变来索命。望你阳间启遍告世人。切勿溺女。
【案例六:啮乳索命】遂安县刘氏。连生二女。皆溺死。后生一男。甚喜。正抱男乳哺。忽跌于地。恍见二小鬼。啮乳不放。又有六鬼持刀曰。阎王叫我带来索命。从此两乳痛甚。遍身溃烂。大叫数日。而死。其子失乳亦死。
【案例七:溺女变畜】广东张大同与妻叶氏。喜念佛。一日忽皆恶死。阎王大怒。责其溺三女。判断大同变猪。叶氏变狗。因托梦于张二曰。我因溺女变畜。望尔劝人勿溺。毋为我样。
【案例八】宋河东巨富元秀。家财四十万。妻生四子。其余诸妾所生。悉埋之。一日病中。见数十儿追杀。元秀大惊起。手足皆变牛蹄。辗转于床。大叫三日。头断而死。家财散尽。四子相继而亡。遂绝嗣焉。
【案例九】处州有妇。连溺五女。至第六胎。痛如刀割。忽闻腹中子曰。我已转胎五回。都被尔溺死。我今生下。尔必又溺。不如与尔俱死。遂大痛而卒。
【案例十:堕溺冤报】巴东赫连杰妻。行多惨刻。凡仆妇有孕。逼堕之。既生则勒令溺之。后自临产。忽见小儿十数个。有形骸俱备者。有四肢未全者。有血团一块者。皆淋漓血渍。争噬其肉。悲痛数日。遍身溃烂而死。
【案例十一:帮溺烂舌】江西龙南县。稳婆柳氏。帮人溺女。夜梦神使小鬼割去其舌。再三哀求。神曰。尔帮溺罪重。必不可恕。醒遂舌烂。痛饿数日而死。临死作羊声。
【案例十二】宋谭训妻。怨多子。用药打胎。次年又孕。又打之。遂血崩不止。忽见许多小儿在前。告其夫曰。小儿讨命。悔过已迟。大叫数日而死。
【案例十三:阴司刑罚】挪胎与合打胎药之人。俱用空心铜柱。内置猛火。炼手足而熨之。又用刀穿肺腑。永堕地狱。
【案例十四:打胎变狗】鄞县布金寺。王少山妻。专合药打胎。及临终。大呼油锅熬我而死。后托梦于夫曰。我因卖打胎药熬死。今罚我变狗矣。望尔劝人。再勿合此药。
【案例十五】苏州李槐妻。连溺两女。至第三胎痛如刀割。腹中呼曰。我已被你溺死两次。今来讨命。忽生一蛇。缠股咬乳。痛不可忍。遂同死。
【案例十六】定海张五。见路边有一弃儿。又有钱壹千文。知是私孩。张五遂取钱弃儿而去。儿旋即被犬食。忽然云屯电闪。霹雳一声。雷殛取钱之张五。并食儿之犬。亦同击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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